您好! 根据穗公积金管委会【2003】1号文件“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职工本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提供相关提取资料”。 相关提取资料,请您登录公积金中心网站查阅提取文件及“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的内容。 内容链接如下:http:谢谢您的咨询!
答: 真实,应按建行短信提示编辑相应文字与符号回复,要同意授权,否则下个月影响还款。
答: 您好,一般当月办理的按月委托还贷业务,要到下个月20号才开始扣款。
答: 您好,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前来我中心办理,如确实无法本人亲自到场,可公证委托他人办理。
联系电话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