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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积金提取有网上办理、线下办理两种方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每年的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的结息日,单位和员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具有“利滚利、息生息”的特点。关于广州市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业务)或者微信公众号。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后提交;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系统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当场审批不通过;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以上就是对广州市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的回答,员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主产权的自住住房、或患有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或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等情况,均可凭相关合法有效证明材料,提前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者法律问题,欢迎到华律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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