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公积金账户封存状态下,也可以申请提取: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或肇庆,下同)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住宅增设电梯的。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公积金账户封存状态下,也可以申请提取: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或肇庆,下同)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住宅增设电梯的。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本指南制定依据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穗公积金中心规字〔2018〕5号)。
(一)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
(二)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
(六)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网上办理:以条件(一)-(五)申请提取的,可通过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提取→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男≥60岁,女≥55岁)还可以通过中心网站-个人业务办理。
前台办理:申请人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申请人提供要件材料前往预约网点→银行经办网点受理→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需适当延长。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重新办理提取手续。
(一)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
3.社保缴存明细或失业证明材料(原件1份,非广州市级社保的缴存人需提供)
(二)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3.缴存人未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还需提供相关退休材料(如退休证或养老金核定表、领取养老金的存折)(原件1份)
3.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或伤残级别为一到二级的伤残证(原件1份)
3.出境定居的签证或经公证处翻译的境外定居证明(原件1份,户口已注销的无需提供)
3.本人身份证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护照)(原件1份)
(六)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5.继承人由监护人代其申请的,还需根据《委托他人代办个人业务办理指引》第(五)项提供其他材料。
1.军人可提供军官证、港澳台人员可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职工可提供永久居留证作为身份证,提供的证件需与公积金系统登记证件一致。
2.职工用于提取的转入银行账户,可以是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工商银行、兴业银行(仅限广州市内银行卡)其中任意一家银行的本人活期储蓄账户,当提取额度大于一万元时,所提供的收款账户需为一类账户。
3.职工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由本人申请提取;确有困难无法本人申请提取的,可以委托配偶、直系血亲(父母、成年子女)、公证委托他人、监护人办理,根据《委托他人代办个人业务办理指引》提供其他材料。
4.职工死亡有多名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可指定一名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但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未指定由哪个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提取手续的,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同时到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提取金额需按比例分别转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各自的个人储蓄账户中,若委托公证书中指明由谁代领公积金的,提取的金额可转入代领人的个人储蓄账户中。继承人中有未成年继承人的,由法定监护人代其行使权利,代其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并签字确认,但公积金款项必须转入未成年继承人的个人账户。
5.未结清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或存在《提取办法》第十九条、二十条情形的,均不能办理销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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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购房;在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购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或肇庆购房使用。
不可以。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或者缴存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或肇庆建造、翻建、
可以。借款人可提前归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可采取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的方式。一次性归还本息(即提前还清)的还款日根据借款人的需要进行选择,当次提前还款不成功
可以。借款人可提前归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可采取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的方式。一次性归还本息(即提前还清)的还款日根据借款人的需要进行选择,当次提前还款不成功
购房人家庭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在广州市无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房人家庭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广州市无住房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购房首付款
一手楼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二手楼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0年;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的5年。法定退休年龄按照女性55岁、男性60岁计算。
不能。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可以。非广州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可提取广州住房公积金。此项公积金提取为销户提取。
可以。缴存人符合提取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实际支付购房款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可以。异地买房申请广州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广州市户籍职工,在广州购买自住住房;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结清;符合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
可以。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可以申请提取;无租赁合同或者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可以申请提取;租住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
可以。网点名称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个贷中心,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04号之一(公积金业务办理区域均可受理),咨询电话。
【导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公积金账户封存状态下,也可以申请提取: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或肇庆,下同)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住宅增设电梯的。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公积金账户封存状态下,也可以申请提取: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或肇庆,下同)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住宅增设电梯的。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本指南制定依据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穗公积金中心规字〔2018〕5号)。
(一)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
(二)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
(六)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网上办理:以条件(一)-(五)申请提取的,可通过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提取→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男≥60岁,女≥55岁)还可以通过中心网站-个人业务办理。
前台办理:申请人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申请人提供要件材料前往预约网点→银行经办网点受理→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需适当延长。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重新办理提取手续。
(一)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
3.社保缴存明细或失业证明材料(原件1份,非广州市级社保的缴存人需提供)
(二)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3.缴存人未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还需提供相关退休材料(如退休证或养老金核定表、领取养老金的存折)(原件1份)
3.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或伤残级别为一到二级的伤残证(原件1份)
3.出境定居的签证或经公证处翻译的境外定居证明(原件1份,户口已注销的无需提供)
3.本人身份证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护照)(原件1份)
(六)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5.继承人由监护人代其申请的,还需根据《委托他人代办个人业务办理指引》第(五)项提供其他材料。
1.军人可提供军官证、港澳台人员可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职工可提供永久居留证作为身份证,提供的证件需与公积金系统登记证件一致。
2.职工用于提取的转入银行账户,可以是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工商银行、兴业银行(仅限广州市内银行卡)其中任意一家银行的本人活期储蓄账户,当提取额度大于一万元时,所提供的收款账户需为一类账户。
3.职工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由本人申请提取;确有困难无法本人申请提取的,可以委托配偶、直系血亲(父母、成年子女)、公证委托他人、监护人办理,根据《委托他人代办个人业务办理指引》提供其他材料。
4.职工死亡有多名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可指定一名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但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未指定由哪个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提取手续的,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同时到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提取金额需按比例分别转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各自的个人储蓄账户中,若委托公证书中指明由谁代领公积金的,提取的金额可转入代领人的个人储蓄账户中。继承人中有未成年继承人的,由法定监护人代其行使权利,代其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并签字确认,但公积金款项必须转入未成年继承人的个人账户。
5.未结清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或存在《提取办法》第十九条、二十条情形的,均不能办理销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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